北湖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2014年04月25日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作者:区统计局 字体:【大】 【中】 【小】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湖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一区三中心”建设为总揽,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强基础、扩内需、惠民生,确保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3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63.9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61627元,增长11.4%,按美元汇率,折合人均GDP10108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3亿元,比上年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9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15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4:37.5:59.1发展为3.2:36.8:59.9。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7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433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年末农村劳动转移就业人员2222人。年末城镇登记实业率控制在3.96%以内。

二、农业

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82亿元,比上年增长3.0%。粮食种植面积9.85千公顷,产量54194吨,油料种植面积0.90千公顷,产量1597吨,烤烟种植面积0.57千公顷,产量1543吨,蔬菜种植面积12.14千公顷,产量308736吨,水果产量60210吨,出栏生猪26.16万头,出笼家禽227.5万羽,水产品产量3936吨。

全区24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企业总产值27.82亿元,带动基地总产值5.2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7.49亿元,实现利润1.63亿元。全区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2个,合作组织成员6399

全年水利工程共投入资金1625万元,完成土石方16万立方米;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座;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2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7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全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3.36万千瓦。
    全区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4个,新建农村沼气池300口,新增通电话自然村1个,新增行政村实现宽带上网3,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家,解决10993人农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所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84.19亿元(含市直单位),比上年增长13.6%,其中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28.78亿元,增长10.0%。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43.78亿元,增长40.2%,重工业增加值40.41亿元,增长40.2%;大中型工业增加值69.42亿元,增长29.8%;园区工业增加值37.37亿元,增长58.7%;高耗能工业增加值27.10亿元,增长2.0%。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为11.0%。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中:卷烟164.4亿支,饲料24.8万吨,白银402吨,铅10.5万吨,水泥150.9万吨,平板玻璃290.4万重量箱。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5%;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4.9亿元,下降了2.6%,实现利税56.5亿元,增长34.5%。
    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69.78亿元,比上年增长58.3%。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75万平方米,增长36.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78.3万平方米,下降41.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280个,新开工项目192个,已投产项目188个。固定资产投资2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其中第一产业投资4.61亿元,增长76.5%;第二产业投资66.02亿元,增长17.9%;第三产业投资152.58亿元,增长39.9%。 

基础设施投资49.3亿元;民生投资1.9亿元;生态环保投资6.4亿元;工业投资65.5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8.6亿元,增长9.1%,商品房销售面积116.4万平方米,下降24.5%,商品房销售额26.7亿元,下降44.6%。

五、国内外贸易和旅游业

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228.65亿元和6.29亿元,分别增长11.9%和31.7%。其中批发业8.90亿元,增长13.8%;零售业187.77亿元,增长13.6%;住宿业4.80亿元,增长1.1%;餐饮业33.47亿元,增长6.9%。

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项目14个,实际利用外资933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8.7%;实际到位内资27.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外贸进出口总额35980万美元,增长0.6%,其中进口19702万美元,下降55.6%出口16278万美元,增长17.5%。从贸易方式看
    全区共接待国内游客68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1.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6.1亿元,增长20.3%,旅游外汇收入2705万美元,增长68.4%。 

六、财政

全区财政总收入13.02亿元,比上年增长20.4%,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18亿元,比上年增长24.6%,上划中央收入2.26亿元,增长7.2%,上划省级收入0.58亿元,增长7.2%;全年财政总支出20.13亿元,增长14.1%。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0.65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12.6%。全区共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32项,其中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1项,获得各类经费支持493万元,全年安排专利申请资助资金4万元。共取得各类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3项,专利申请28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8件),专利授权11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2件)。 
    全区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所,中心城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500个。全区共有普通中学27所,小学28所,幼儿园186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全区共有教职工6907人,其中普通中学教职工3033人,普通小学教职工1286人,幼儿园教职工2122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466人;全区共有在校学生108338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9700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50702人,在园幼儿19791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8145人。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初中入学率及毕业率均达100%。全区共有各类民办学校6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8472人。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个,群众艺术馆1个,农村电影免费放映1595场,免费送戏下乡57场。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诊所、卫生室、医务室)424个,其中医院26个,卫生院14个,妇幼保健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共222个,村卫生室137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5253张,卫生技术人员567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21人,注册护士2625人。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馆34个,各种训练房41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4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18万人,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12个。获得全国冠军3个。

九、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3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57公顷,补充耕地11公顷,净减少耕地36.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92公顷。截止年末,已发现矿产39种,已探明储量矿产18种,煤炭储量3000万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2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2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3个
    全区人均水资源2114立方米,总用水量1.6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80立方米,平均年降水量1433毫米,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390万立方米。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55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231吨。 
    全区建有1个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5600公顷。全年人工造林面积1453公顷,封山育林面积47994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133.67万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67.2%。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4人;工矿商贸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1.89人;煤炭事故死亡人数为1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17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总人口为37.22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20.61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2.87万人,城镇化率为80.61¥。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0.56,比去年下降0.87个千分点,死亡率为3.61,下降2.5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4上升1.68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82%。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25人,发放扶助金61.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200人,发放扶助金102.63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33元,增长12.1%,人均消费支出1375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30元,增长13.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58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9.7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9.28平方米。
    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000人,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20811万元,发放率为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2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91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706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378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82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792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55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49899人,参合率达到99.3%;全区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13833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68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51元;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6812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90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13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526户,发放救灾救济款238万元。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653张,收养各类人员530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北湖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4. 2013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范围与上年有新的变化,主要包括:城镇范围由原来的市区和城关镇扩大到了县以下的建制镇和城乡结合区;指标口径城乡都有变化。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含从单位获得的实物、免费午餐和居民自有住房折算的租金等项目,同时转移性收入也要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只计算净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主要因为打工时间较长的农民工计算为城镇常住人口而减少了参与平均的人口。此外,居民的房屋拆迁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以及一次性、大额的转移收入不再纳入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