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办理依据:
					《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4
					办理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父母一方与市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
取得市中心城区《居住证》;
在市中心城区居住一年以上。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取得市中心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
有税务部门出具的税额核定通知单或还税证明;
取得市中心城区《居住证》;
在市中心城区居住一年以上。
				 
				
					5
					申请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原籍户口簿(2)身份证(3)本市发放的《居住证》(4)签订期限满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协议(有房产部门备案手续,同一出租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享用一次)(5)劳动合同(6)预防接种证(小学)、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原籍户口簿(2)身份证(3)办理期限已满一年的工商执照(4)租赁期满一年的经营场所租赁协议(5)税务部门出具的税额核定通知单或还税证明(6)本市发放的《居住证》(7)房屋租赁协议(8)预防接种证(小学)、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
					办理程序: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随班升级,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 2、学校对学习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习程度的学生,经全面考核合格,达到相应年级中等以上水平的,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8
					收费依据: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居住证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9
					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居住证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10
					办理地点:
					北湖区教育局  地址:郴州市北街张家巷龙骨井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