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第95次常务会议,听取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办法》,将以省长令发布实施。
《办法》包括总则、采集和生产、汇集和整理、共享使用、安全保障、监督管理、附则七部分内容,明确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相关义务。《办法》强调,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航空航天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地理空间数据汇集、数据更新的工作机制,推行《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目录》,并建立应急地理空间数据汇集机制,完善应急数据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测绘装备建设,及时提供应急测绘技术服务。
《办法》要求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规定了数据标准和共享技术规范制定的主体和审批发布的程序。
《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地理空间数据的管理,规范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生产、汇集整理,促进地理空间数据的共享使用,发挥地理空间数据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郭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