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卫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王卫东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中 共 郴 州 市 委
2017年2月10日